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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5年中国汽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采购条件

2024年-2025年中国汽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已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中国汽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项目编号:BD202403150005。

2.3采购内容:2024年-2025年中国汽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2.4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24个月满一年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服务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下一年度合同自动生效,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服务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t3.2供应商须具备 司法部颁发的从事法律业务的专业资格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订同类合同(同类合同数量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汽车行业(非汽车销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合同金额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供应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时提供的拟派团队成员出具承诺函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 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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