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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遴选条件

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及费用

2.1 采购内容及要求:为长沙数字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完善规章制度、协助管控法律风险、起草修改外对文书、参与重大事项论证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2 采购预算:15万元(含税)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

3.3 供应商指派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负责人(首席顾问律师),应为律所权益合伙人(非名义合伙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注: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证明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近3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的类似业绩。

注:类似业绩是指服务内容包含服务内容中任一项的;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需体现满足类似业绩的内容,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 供应商及其执业律师在近5年内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未被律师行业协会处分。没有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发售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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