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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管理部对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深航集中采购管理部作为本项目的组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C-E01-2024-0003

三、项目需求:

根据深航需求,需采购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深航2024-2025年度飞机类律师库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报名条件及资料提交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营业10年以上(含)。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批准日期在2014年1月3日前。

(二)供应商需要在航空融资与租赁等领域具备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5年内六份飞机与发动机经营性租赁或融资租赁或转租赁或出售或退出等领域法律服务的合同案例信息,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合同须包含签订双方的公司名称,合同签字或盖章页面无双方盖章或签字视为无效。合同复印件须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三)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 2023年1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代理委托社保,则需提供代理委托证明或合同复印件以供核实,社保清单上的单位名称则需与受委托机构名称完全一致。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供应商及黑名单供应商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六)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

六、采购公告时限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自2024年3月21日到2024年3月29日截止,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的,均可在2024年3月28日前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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