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30000元
二、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
1.为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为采购人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采购人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采购人,对采购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采购人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采购人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采购人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采购人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
8.协助采购人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等。
三、 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凡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可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项目清单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提供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5.在采购活动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包括采购申请人员等)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其中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
8.必须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质量保证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需在2024年3月 22日17时 00 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