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 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建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聘建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且能至少提供5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本所律师为本机关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3年事务所审计报告;
(四)熟悉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工作规则,对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丰富的处理经验,曾经受聘担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团队,提供近3年参与政府重大法律服务案例3-5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注册地址在许昌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一)为建安区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法性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建安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建安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仲裁、调解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的处理;
(四)参加建安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五)参与处理建安区人民政府相关社会公共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紧急突发事件等重大案(事)件,并按要求提供法律建议;
(七)办理建安区人民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024年3月20日9:00—2024年3月2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