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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招标预算:14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HAQD2024-006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行总库:(002)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行总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一年以上的律所须通过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6,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青岛地区(含各区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设有分支机构或分所的,不得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投标同一标包,仅可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投标人,且仅可投标其中一个标包。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002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一年以上的律所须通过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6.提供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的律师团队近三年来至少具备1个为青岛市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功代理个人信用类债权批量诉讼(批量诉讼不少于50笔)胜诉并回收或成功清收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

7.设有分支机构或分所的,不能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投标同一标包,仅可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投标人,且仅可投标其中一个标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7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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