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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 公开竞争性谈判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4-DXZB-GT-0181

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项目业主为:成都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需求参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1.资质条件

1.1通用资质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

(4) 提供所投项目适用税项和适用税率的声明。

(5)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6)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2专用资质条件: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财务、项目人员资格及信誉要求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本项目电压等级为本次无。)

财务要求:本次无

项目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开封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封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实施需要。

3、特别说明: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应答供应(服务)商仅有一家,可继续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采购的单位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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