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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咸宁分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招标预算:45万元

建行咸宁分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建行咸宁分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ZB-2024-010号)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2.项目名称:建行咸宁分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3.招标编号:HBZB-2024-010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45万元/年,总预算135万元。

7.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拟采购最多10名优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进入咸宁分行律师库,服务咸宁分行及所辖全部机构,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本项目合格有效投标人不足十家的,则所有有效投标人入围;若合格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

招标范围包括:建行咸宁分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期限: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2.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可提供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21至2023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还未审计的,请提供未审计的财务报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公司承诺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发送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输入单位名称后,点击发送即可获得)并加盖公章]

4. 近三年未出现以下情形:

1)未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未发生客户投诉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事件(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未受到有权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分(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未因律师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分别查询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内查询记录);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内查询记录);

5.近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cms/index.htm)上无风险预警提示(此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响应资料);

6.投标人具有与建设银行长期合作的意愿,可承诺以下全部内容(提供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承诺书):

1)为建设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时将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2)为建设银行的利益相对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使用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

3)就涉及建设银行的法律问题公开发表评论时,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尊重建设银行的合法利益和声誉;

4)愿意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授课培训、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方式与建设银行共享研究成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电子化平台线上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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