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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舜山镇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预算:1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lacg202403-047   

项目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

最高限价:10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政策咨询及商务谈判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纠纷解决后合同履约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319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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