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水务收购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法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同方水务收购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法律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存续5年以上,专职律师人数30人以上;供应商曾入选钱伯斯榜单、《亚洲法律杂志》“中国律所规模30强”、“亚洲最大50家律所”、《美国律师杂志》“全球百强律所榜单”、Legal500、《商法》杂志三个及以上。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其正常经营。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具有为国企提供投资尽调的相关项目经验(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具有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相关业绩。
(4)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执业满10年2人及以上;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需有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参与人员具有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等复合型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全面;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为国企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具有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相关业绩。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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