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某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法律尽调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2403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某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法律尽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某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法律尽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某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法律尽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某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法律尽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年检期内);
2、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或不良执业记录,不在被行业监管部门处以停止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期间(自行承诺)。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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