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一、招标人名称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浙鼎峰招[2024]033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3月12日
四、更正理由
评分办法及开标时间
五、更正事项
评分办法更正
投标人实力 |
列入所在地区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所公布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或省级管理人)得10分,二级管理人(或各地市市级管理人)得6分,三级管理人得2分,未列入所在地区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得0分,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以上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当地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证明,或发布管理人名册机构的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律所公章) |
0-10分 |
更正后 |
服务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的服务定位、目标、构想等内容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服务定位是否具备针对性、目标是否可以实现,构想是否可行等,本项最高5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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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主要服务措施等内容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服务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服务措施是否全面等,本项最高5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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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本项最高5分。 |
0-5分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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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的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等内容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重难点分析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本项最高5分。 |
0-5分 |
投标截止时间:更正前: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 更正后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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