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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DJH-FW-GKXJ-24-0006

3.交货/服务时间:365

4.交货/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城区隆泉大厦12

5.供货范围:供应商需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完成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华博泰(博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5.1.就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并在我司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并每季度到我司进行一次现场法务工作指导;

5.2.参与我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完善工作;

5.3.参与我司经营所涉及的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的法律审查、修订工作,并在我司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应我司要求,列席我司招标文件或合同审查会议,提出法律意见;

5.4.诉讼案件处理前期(律师聘请前),代为整理、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和诉讼策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内部决策、汇报使用,参与我司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活动;

5.5.参与我司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活动;

5.6.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法治专题讲座,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

5.7.应我司要求,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供法律保障;

5.8.定期向我司提供国家有关最新法律法规信息、政策依据、司法判例等;

5.9.对我司要求解决的其他法律事务问题,可依我司要求出具盖章版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5.10.办理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华博泰(博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6.质量要求: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华博泰(博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5.对新能源行业、项目建设方面的情况熟悉且有同类经验;

6.主办律师从业年限5年以上;其他团队成员从业年限3年以上。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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