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级律师库准入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4-013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院二级律师库,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石油江汉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华美世纪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争议解决和非诉业务等法律服务。本项目按区域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北京地区,名额12个;
二标段:湖北地区,名额4个;
三标段:陕西地区,名额3个。
2.2 有效期 限: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届工程院二级律师库有效期限届满时,双方就特定项目签署的服务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的,双方仍应继续忠实履行该特定项目服务合同。
2.3 服 务 地 点:
一标段:北京地区;
二标段:湖北武汉、荆州地区;
三标段:陕西西安地区。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注册设立,且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受到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处罚和行业惩戒;
(3)未被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负面清单、慎用或禁用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属于同一品牌网络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申请入库的,应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由该投标主体(牵头人)统一负责报名并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取得入库资格的其组成成员同时具备相应资格。
不接受非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非属于同一品牌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业绩可以合并计算。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3-14 20:00:00至2024-03-19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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