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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系统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2次)

  • 招标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预算:78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312290016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系统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3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生态环境系统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三)

规格型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局系统法律顾问进行统一采购,生态环境系统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三)需要在浏阳分局(大队)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长沙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7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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