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
预算金额 :120000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法律顾问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数据弄虚作假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④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进行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开标现场由代理公司查询):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数据弄虚作假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4)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
(5)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法人领取文件的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