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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山东高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4-0164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有效规避各类法律风险,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力度,拟选聘1家法律服务单位为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2 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合规提示、出具法律意见、受托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公司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评者续签第二年合同,没有通过考评的单位不再续签第二年合同。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依法开展业务3年及以上。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省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或省属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

 

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应的自查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

 

人员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执业律师须执业5年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执业10年以上,担任过省级政府、行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并服务良好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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