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租赁住房住户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未腾退房屋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承租租赁住房住户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未腾退房屋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对承租租赁住房住户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未腾退房屋法律服务提供如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律师事务所收集分类整理自有产权面积超标家庭的基本资料和档案,核实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况,并作为相关佐证材料;
2.对已确认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不符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拟订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进行派发相关告知书;
3.接收拥有自有产权租房保障家庭的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并及时拟订陈述、申辩答复报监管处审批盖章,并派发相关陈述申辩资料;
4.对于已收到告知书的家庭,仍不腾退公租房的家庭,拟订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该行政处理决定书;
5.对送达回执、快递单、妥投证明和上门张贴拍照的照片作为证据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6.对保障家庭提出行政复议答辩回复材料;
7.在完成上述行政处理工作之后,本所将结合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提交工作报告。
8.按招选人要求需要组成不少于3名律师服务团队提供处理自有产权住房未腾退公租房的行政处理相关工作,参照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时间确保2名律师驻点办公,1名律师监督驻点律师且不定期向招选人报送工作进度情况,服务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本项目总价限价为¥450000元/年(含税)。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4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竞投人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证书。
(三)竞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选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投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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