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1、项目名称: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代理律师选聘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出资比例:100%
4、采购单位: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磋商范围
执行案件代理等相关法律咨询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执行案件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具有合法执业资格证书;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类似业绩合同;
3、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
4、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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