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购买经济服务类常年(驻点)法律顾问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购买经济服务类常年(驻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受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MZX20240229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购买经济服务类常年(驻点)法律顾问服务
三、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9.18万元
四、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购买经济服务类常年(驻点)法律顾问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服务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其商事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六、购买采购文件须知
1.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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