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 W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专项法律顾问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W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专项法律顾问选聘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W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现拟选聘1家专项法律顾问负责处理诉讼专项事宜,提供全过程诉讼法律服务直至诉讼案件终结,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书面委托为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诉讼前期的调查取证、案情分析、诉讼方案制定,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诉讼专题会议;
(2)参与庭前和解、调解;
(3)一审阶段的立案起诉、证据组织及庭审等诉讼工作;
(4)二审(如有)阶段上诉或应诉的立案、证据组织及庭审等诉讼工作;
(5)强制执行申请及为实现有效执行的其他相关诉讼工作;
(6)按公司要求完成诉讼财产保全等诉讼工作;
(7)与诉讼相关的其他工作,直至案件最终结案的全过程服务事宜。
(8)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完成之日止。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1)服务及时性:对采购人的工作咨询及需求应及时响应,若未能及时响应,应说明原因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2)服务完整性:案件相关进展情况及诉讼进程节点应主动跟进并反馈沟通;对案件进行复盘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节点复盘资料,所有案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等均应制作电子文档并及时同步采购人;
(3)服务专业性:对案情分析及诉讼策略的开展应基于过往成功诉讼经验提供切实有效的专业意见;针对突发情况,应主动提出并落地相应解决办法,推进诉讼进程的开展。
2.6最高谈判限价(含税):¥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分公司如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2)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借款合同纠纷法律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以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身份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借款合同纠纷法律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4)项目组成员要求: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组成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2年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6)信誉情况: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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