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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22万元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磋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磋商)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22.5万元,招标人为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与改革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三家卷烟厂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委托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选:

4、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5、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8、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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