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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19万元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院内议价项目DTWYY-YB-2024-02_20240307

一、项目名称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院内议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DTWYY-YB-2024-02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驻场专职律师一名,全年工作时效250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预算:19万元

六、法律服务提供单位提交材料

(一)资格性审查资料

以下材料需制作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逐页加盖公章。

1、律师事务所信息。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及资质证明。

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2023年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0、律师事务所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情形的证明。

11、报价单(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价格,否则取消议价资格)。

(二)符合性审查资料

以下材料需制作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骑缝章。

1、律师事务所2022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实例材料。(不少于2份文书,其中担任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文本落款处加盖律所公章。)

2、律师事务所拟指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团队分工、工作经历说明材料。

3、驻场律师的资历及近2年内所经手的案例详情。

4、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院内议价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注:提交资料时需密封。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后续经甲方议价小组评审通过后,将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遴选中选单位。

七、接收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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