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ZZB-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558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法律顾问骋用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山总所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2.供应商须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磋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贵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律师事务所负贵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06月至磋商日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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