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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非工作时间法律咨询坐席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 招标预算:975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04144495-00054277

项目名称:上海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非工作时间法律咨询坐席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024-00054638

预算金额(元):9753700元(国库资金:97537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9753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非工作时间法律咨询坐席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5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将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非工作时间段法律咨询律师坐席的全面运营服务并提供相关辅助性服务,中标单位需有同时提供热线法律咨询服务和网络法律咨询服务的能力。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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