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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JY聘请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 招标预算:5万元

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拟聘请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JY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项目编号:6202403047035575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04 16:25 -2024-03-07 20:00

一、服务范围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二)参与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和起草工作。 
(三)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参与单位涉诉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六)参与讨论、研究单位涉及人事、信访、建设项目等疑难复杂的行政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与出具法律意见。
(七)办理单位委托其他法律事务。
(八)遵守单位保密制度,不得泄漏与单位有关的信息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二、服务方式
1.线上咨询。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紧急咨询问题当场答复,一般法律问题当日答复,复杂法律问题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线下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前往律所办理合同审理、法律咨询等业务,律所应当予以配合。
3.上门服务。法律顾问为兼职,如单位有工作需求,负责上门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遇紧急、重大法律事务应当立即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4.培训授课。根据单位工作需求,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协助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单位公职律师提供业务培训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资质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配备注册专职执业律师;
2.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3.律师事务所在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无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律师事务所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备案,可查询、下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指派律师的履职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持有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及律师资格证书,首席法律顾问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团队成员具有1年以上执业经历;
3.精通民事类、刑事类、行政类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业务,有在政府机关、行政机构从事法律顾问经历者优先。 
四、服务方式、费用及期限
(一)费用。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不超过5万元/年,一年一聘。办理诉讼、仲裁及特别委托业务时,按照《新疆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优惠(初次代理的一审及二审案件优惠不超过40%,代理一审后的二审案件的优惠不超过20%)。如有其他需收费的服务,双方协商。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存在发生在服务期限内但尚未完成的服务项目,受聘方仍须尽职服务至该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询价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要求:需提供文件随附附件要求的内容。     

2、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喀什东路街道 乌鲁木齐市东站路1339号第三机床厂

负责人:郭彩丽,联系电话:15099196562。

附件: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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