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个人贷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为保证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小贷”、“招标人”、“我司”)资金安全,我司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司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代理我司对该部分贷款客户向法院申请诉讼,本次代理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代理律所一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
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讼项目法律代理律所聘请项目。
(二)服务范围
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蜀道小贷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纠纷(累计户数不超过50户)的法律代理服务单位,为蜀道小贷提供本次代理服务。
(三)服务内容
1.制定诉讼策略,策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管辖法院、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2.开展提起诉讼、提供证据、查找财产线索、进行财产调查、提起财产保全等工作;
3.通过诉讼(一审、二审或执行)和解或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后收回债权;
4.开展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工作,在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后,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公证机构出具不予执行证书的部分,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起草、审核、修改相关协议、函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出具与项目清收有关的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与被告及第三方的有关会谈、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
7.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应当妥善保管,原件及时转交公司存档;
8.协助办理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及报批程序;
9.该债权收回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服务方式
服务团队律师(服务律师以投标人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等方式,代理该部分贷款客户的诉讼清收。
(五)单户服务期限
直至以该债权实现和该风险项目终结之日孰后为止。
(六)最高限价
本次代理服务最高限价为单户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性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选人需在成都地区设有总分支机构,且四川地区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参选人指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4日23时59分至2024年3月25日10 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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