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240304中国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外聘律师代理服务报名公告
中国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拟对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外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兹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外聘律师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国银行外聘律师管理相关要求。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应同时提供利益冲突检索回避承诺书、利益冲突检索报告等,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单位提供下列资料扫描件报名(备注:须从被授权人邮箱发出)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必须注明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有效期限等要素并应有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如有);
6、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与本项目需求类似的业绩案例壹份(备注: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单项合同内容为律师服务项目)加盖单位公章;
7、最新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关联关系申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概况介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四、报名结束后,我行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采购邀请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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