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投资宁波科鑫股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询比采购项目,并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采购品名
投资宁波科鑫腐蚀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协助采购人参与该标的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展开尽职调查、参与商业谈判、拟订交易协议文件、修改公司章程等;
(2)以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协助开展国资审批及上市公司等相关审批程序,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需要协助的法律服务事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被司法行政部门承认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有提供股权投资项目法律服务能力,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3-0400:00至2024-03-0823:59。(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