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2024-03-11 | 招标代理: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邀请书
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漳正鸿采【2024】0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漳州市芗城区国有市场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 |
否 |
详见采购内容及 要求 |
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
描述 |
特定条件 |
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互为投资和被投资的关联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5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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