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处置昆明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险法律服务机构(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60902
1.谈判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处置昆明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风险法律服务机构(二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
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国
有资产流失,拟通过司法诉讼程序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有序推动清算各项工作
开展,现按照相关规定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追责、强制清算、法律
支持等(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具体工作节点、诉讼策略及清算方案以采购人书
面通知或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建议书》为准。
2.3采购预算: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2.4谈判控制价: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法律执行程序(包括诉讼执行、清算分配
终结等全部环节)完成之日止。
2.7服务地点: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保证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与分所不得
同时参与谈判,若律师事务所总所无法直接参加谈判,可授权其下属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加
谈判;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应当提供总所授权谈判的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
具有《专职律师资格证书》;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2025年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成立至今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
①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2年10月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否则无效;
②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否则无效。
3.4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律师事务所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
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
供书面承诺。
(2)由采购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分别
查询谈判申请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若谈
判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注:谈判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否则否决其谈判
资格。
3.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谈判(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谈判(提供声明函)。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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