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2026年香港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中加基金2026年香港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747-2660SCCZNC26
2.项目名称:中加基金2026年香港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据实结算
4.简要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香港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需求书部分。
(2)项目期限:服务期限12个月(费用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标段号:1(6)标段名称:香港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标段(也称为“包件”或“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授标均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商业登记证(BR)复印件;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投标人基本声明:
(1)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投标人在以往中加基金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12)投标人未在近1年内在同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接受中加基金的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
(13)投标人未因提供法律服务与中加基金产生争议,并恶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1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通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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