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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95万元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临矿集团清收罗庄区政府696余万元欠款专项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NFZ-LXKY-T0600019982

1.3项目概况:

服务对象: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容主要包括:

通过协商、调解等一切依法合规的手段,完成临矿集团对罗庄区政府6967939.39元欠款的清收工作。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不能对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单位造成负面影响。

1.4采购范围:为临矿集团清收罗庄区政府6967939.39元欠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5实施地点:山东临沂以及具体清欠工作涉及地点。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清收效果实现按时完成委托工作。

1.7计划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款项清收完毕。

1.8最高限价:按照最终现金清收金额的13%,9500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含税6%)

1.9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其他。

结算方式:按照最终现金清收金额的收费比率在款项到临矿集团账户后3个月内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未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7.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8.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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