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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争议解决委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含诉讼、仲裁等)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应收账款争议解决委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含诉讼、仲裁等)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应收账款争议解决委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含诉讼、仲裁等)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根据应收账款实际管控要求,提供案件全阶段法律服务,包括立案、调解、庭审、执行等程序。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 3 项中央企业(含子企业)委托的争议解决委托服务项目;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2024年~2025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成立时间的相关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人员要求:应收账款争议解决委托代理法律顾问团队中应有至少3名以上在公司治理、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经济合同、民商事法律纠纷处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团队成员执业年限均不得低于5年,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应不低于10年,且需提供业绩支撑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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