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10-13
采购人扬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系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团队参加比选。
一、律师事务所报名要求
1、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固定营业场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不影响展业的除外)。
2、登记注册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10人以上,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
3、拟派律师团队两人以上,执业年限均在五年以上,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不影响展业的除外)。
4、指派的专职律师应具备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业务专业服务能力,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培训等其它附加服务内容。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就采购人业务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对外业务联系等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分析论证,参加磋商、谈判,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查采购人出具或签署的对外合同、函件、证明等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为采购人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定期向采购人书面反馈服务报告,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根据采购人指示及时处理其它相关法律事务。
上述为法律顾问服务的一般内容,扬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所示服务内容清单,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三、参加比选应提交文件
(一)授权委托书(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执业许可证;
2、登记注册的专职律师人数及证明(应符合报名要求);
3、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重点页);
4、其他不影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证明,包括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网站截屏打印盖章或自拟承诺函)
(三)指派服务团队资料
1、律师服务团队名单列表,指派团队的负责人姓名,专职服务律师姓名、专长等信息。
2、顾问服务团队负责人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书,律所身份证明,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业务顾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不影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证明材料(可自拟承诺函)。
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业务顾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应有2023年以来:担保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代理担保企业诉讼、追偿案件案例,债券发行担保、资产证券化担保业务专业法律服务案例,担保公司业务法律风险研究成果等。
3、拟派专职服务律师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书,律所身份证明,担保公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证明材料(要求同上),不影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证明材料(可自拟承诺函)。
(四)顾问服务方案
(五)证明自身优势和服务特点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完整并骑缝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说明
本次选聘的常年法律顾问暂定的服务期限为三年,顾问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评价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限价说明
1、本次法律顾问服务限价为15万元/年。服务报价为打包价,包含提供服务必须的交通往返、食宿及有关税金等所有费用。
2、本次采购将组织召开项目说明会,服务报价于项目说明会后现场填报提交。
六、本次服务采购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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