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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沈阳地铁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JZB202608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地铁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JZB202608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沈阳地铁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 。

采购内容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常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协议合同文本及日常事务等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参加会议谈判、磋商、签约并提供法律分析和论证;对可能发生或已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并参与谈判、协商和调解,法律纠纷事务中涉及配合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相关法律事务等不另取费法律服务,对法律事务进行合规性审查,把控潜在合规风险。

2.常驻律师服务。集团公司从法律顾问单位中,选聘一名律师常驻集团,提供日常工作时段内的即时法律支持、开展风险防控与合规审查、参与重要经营活动或会议磋商、处理应急法律事务、对重大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初步复核等。

3.重大非诉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投融资、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股权转让、破产重整、股票发行等提供尽职调查、风险评估、专业法律意见、合规审查、把控风险等法律服务。

4.法律纠纷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仲裁、复议等法律事务,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范围内的诉讼、仲裁、复议、协商、调解、执行和协助执行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能够独立以自身名义开展法律服务、合法规范运营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须为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

HJZB20260805/1 第1包:0元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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