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法律顾问
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征收、信访矛盾化解等住建领域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规定,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服务单位: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服务期限: 2 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可协商续聘,无需每年重新组织遴选)
4.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5. 服务预算:每年人民币 4 万元, 2 年总预算 8 万元(总价包干,含税,单年度 4 万元为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超出限价报价无效。包干说明:本项目年度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包含人员劳务费、差旅费、资料费、文书制作费、税费、保密费、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论证、法治培训、一般信访法律处置等全部费用。除合同另行约定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 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
7. 服务形式: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参选,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法律服务事项。
二、参选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近 3 年内,本所及本所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熟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具有政府机关、住建部门法律服务业绩,优先考虑;
(二)主办律师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 ≥3 年;近 3 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
3. 熟悉行政法、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信访纠纷等住建相关法律业务;
4. 具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实务经验;
5. 时间保障到位,主办律师每年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安排在那坡县及周边区域,确保遇有涉法事务能够随叫随到,及时响应我局法律咨询、现场参会、案件处置等工作。
三、法律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 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投资项目、 EPC 项目、市政工程、房屋征收、旧城改造等事项开展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
2. 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核:审查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文书、各类工程合同、采购合同、协议文本,修改完善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3. 行政执法法律支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协助开展案卷审核,防范执法风险。
4. 纠纷案件处置:参与疑难信访、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另行协商收费,不包含在本次包干服务费内。
5. 法律咨询与应急处置:日常法律咨询,紧急涉法事项快速响应;参与突发事件法律研判。
6. 法治培训与普法:每年不少于 2 次专题法治培训,围绕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合同风险等开展授课;协助开展住建领域普法宣传。
7. 其他法律事务:完成我局交办的其他住建领域法律服务事项(包干范围内)。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 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21 日 18 时前,共计 7 个工作日,工作日 08:00—12:00 , 15:00—18:00 。(工作日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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