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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厂(打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202402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呼厂(打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 202402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3-0-00029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呼厂(打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 202402,采购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呼厂(打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 202402

2.2 采购范围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物料组名称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XC71902024020019   300MW法律顾问服务人工费(6%) F0101011 F0101011 300MW法律顾问服务人工费(6%) 1 5050600223/300MW法律顾问服务人工费(6%)/个// 2024-02-27 2024-03-15 2024-03-29 2025-03-15 2024-03-15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XC71902024020019   200MW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 F0101011 F0101011 200MW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 1 5050600398/200MW法律专项服务人工费(6%)/个// 2024-02-27 2024-03-15 2024-03-29 2025-03-15 2024-03-15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报价人需为成立5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报价截止日为准)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人应具有5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团队并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扫描件,团队组成人员均应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不低于3人。

2、报价人应配置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律师团队进行服务,以保证有充足的律师应对突发状况。团队负责人应为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执业年限证明方式:须出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示的首次执业年度信息截图)。

3、团队成员有丰富的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需提供报价人团队成员服务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五年内业绩不低于2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报价方需提交服务律师的承诺函,承诺服务期间不擅自更换团队律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3月05日09时3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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