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深圳分行2026-2029年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2026-2029年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868-2646ZD918F,交通银行编号:CGXM4439992610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2026-2029年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1)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共10家供应商提供司法催收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司法诉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执行、支付令、财产保全、公证、仲裁、电话提醒、上门、信函等方式,案件范围为信用卡案件逾期欠款账户。
(2)合同期限:1年。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3)中标人数量:10名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深圳本行级)、禁用(全行级、深圳本行级)名单;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不允许未经招标人允许的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17时30分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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