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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8万元

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第1次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取两家供应商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主要服务包含且不限于以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处置为核心优先级服务内容;同时,对采购人各部门、各关联公司提出的除民商事纠纷外的其他常规、简单法律问题,成交供应商也应提供相应法律支撑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成交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范围的权利;

1.3最高限价:18万元;其中每家律所每半年基础服务费4.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作任何修改,此价格不参与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淮安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两家律所采用轮换制,每家律所每半年轮换一次。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

1.8服务费用:每家律所每半年基础服务费4.5万元,两年两家合计18万元。

2、采购方式: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3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提供自 2026年3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

4.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6供应商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7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改、限制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8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其中第③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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