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晋能控股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ATYN-ZZCG-2026101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新型工业园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晋能控股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ATYN-ZZCG-2026101301),已由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制造板块业务主要分布在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两家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调整的要求,整合优化集团公司内部光伏制造行业优质资产,拟新设成立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晋能控股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
2.2采购范围:
2.2.1 系统梳理项目投资背景、宏观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上下游产业链及行业发展趋势,从风险防控与法律合规双重角度论证本次新设公司的战略必要性,重点聚焦其合规可行性及潜在风险边界;
2.2.2 对集团公司内光伏板块业务的股权权属清晰度、资产负债真实性、经营业绩可持续性、核心竞争力的法律壁垒、经营风险敞口及潜在合作风险开展独立尽职调查;
2.2.3 对本次新设公司组建及股权合作方案进行风险压力测试与法律合规审查,重点剖析业务模式的法律障碍、运营架构的合规漏洞、盈利逻辑在监管政策下的可持续性,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性;
2.2.4 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主体资格合法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出资合规性、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退出障碍等维度,进行系统性风险识别与法律量化评估,着重揭示不确定性因素及底线风险,编制《风险防控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2.5 全程配合询价人完成报告的内部审核、集团公司评审等全部流程工作,根据各级审核意见及时完成报告修改、补充、完善及答疑工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直至报告全部通过评审并取得正式意见。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提交初稿,集团公司评审后,根据集团公司评审意见修改定稿后完成全部交付。
2.4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风险防控报告》参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编制,《法律意见书》参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编制,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论证充分、结论明确严谨,需通过集团公司组织的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至2026年审计报告);
3.1.3服务机构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至少1份股权类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系统近三年不得存有行政处罚记录及行业处分记录;服务机构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
3.1.5保密要求:对项目涉及企业内部资料、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合同结束后持续有效。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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