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广元资产处置法律尽调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24077-XY011(自采008)-QW-174-尽调),采购人为四川鑫耀产城融合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我方资金。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最低价法) |
|
2. 项目概况 | |
根据区信访局来函要求,位于广元金荷花市场和蜀门市场的资产(约8800平米商铺,银行抵押贷款3200万元)需进行处置变现,对该资产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资产收购可行性意见方案。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 |
企业业绩要求:无 | |
主要人员:无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