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6-04721
预算金额:385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法律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周嘉伟
项目负责人:周嘉伟
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6-1445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采购1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聘请其为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共2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法律服务 | 采购1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聘请其为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共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情形。(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扫描件。
采购包2(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2027-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情形。(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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