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深圳分公司-公司本部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询比公告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深圳分公司-公司本部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询比公告
2.标段(包)编号:20260918000026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采购范围:面向所有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供应商公开征集
6.采购内容:就采购人所涉司法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保全、执行等各阶段,直至纠纷解决、实现债权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具体需求”或“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全部法律程序终结之日止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贵州省、河南省、广东省等,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提供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于第六章承诺书上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0-13 00:00:00~2026-10-18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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