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BGF-2026100013
招标人: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乌兰察布市中欧班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包编号:SBGF-2026100013/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10-1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10-16
开标形式:线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公告信息:
乌兰察布市中欧班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市中欧班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中欧班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项目类别:□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按照集团采购目录确定)。
4. 最高限价: 人民币50万元
5. 采购内容:代理原告起诉被告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该案经过多次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目前在一审中)。案件管辖法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成立时间一年(含)以上,且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业绩条件、人员要求等。
A.投标人须成立10年以上,在南京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B.主办律师执业10年以上,有处理复杂建工案件的经验(需提供3个以上同类型代理案例),且无被处罚记录,与招标人及关联公司无利益冲突。
C.同意采用固定费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固定费用不超过5万元,风险代理部分比例不超过8%。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电子采购交易
1. 有意愿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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