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遴选2026-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的公告
按照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 〔 2020 〕 9 号 )及《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昆明市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对 2026-2027 年法律顾问 服务 项目供应商 进行遴选 , 择 优选择 供应商 ,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
一、 采购单位
昆明市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 2026-2027 年法律顾问服务 。
(二) 预算资金: 2 万元 / 年 (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三)服务地址: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盘龙区 锦武 路 15 号 )。
(四) 服务内容:
1. 为法治建设、行政管理事务、服务事务、营商环境建设、 “ 放管服 ” 改革等方面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 为日常法律文书、草拟(签订)合同出具法律意见;
3. 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4.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劳务派遣用工 等工作中重大案件合议、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和出具法律意见
5. 代理参加诉讼或处理涉及政府的非诉讼民事纠纷;
6. 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按要求开展法治讲座 不少于两次 ,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7. 协助处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应急事项和其他经济法律事务;
8.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 9:00 至 17:00 指派执业律师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G 区法律服务窗口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协助接待 企业 、 群众来访 。
(五)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一 年( 202 6 年 12 月 1 日至 202 7 年 11 月 30 日)。
三、 供应商 资质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 ) 供应商属于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需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三)供应商不得为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主体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主体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 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委托事项的信息及有关资料、保密信息等,且在服务期内不得将承接的业务项目转交给任何第三方。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 供应商需 提供 最新年检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 三证合一 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 ) 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否则视为 无效报名 。
(二) 项目方案 至少应包含公司简介、服务报价清单、服务内容及承诺 ,并附相关 法律顾问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工作业绩等。
(三) 授权情况材料应 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近三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 书面声明 。 律师事务所和拟委派的法律顾问不属于昆政规〔 2019 〕 2 号文件所规定的严重失信主体的声明函等。
上述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 三 份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 供应商 名称、联系方式)。
五、报送时间与地址
(一) 公告发布期限: 2026 年 10 月 1 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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