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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0万元

部分债务人死亡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部分债务人死亡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TNSYH-HG-26-1-23

二、项目名称:部分债务人死亡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副本需含年度考核合规记录),特殊普通合伙制律所如已办理市场监管登记的,可同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代表人必须经投标人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授权,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投标人负责人本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应提供投标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B.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A、B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作出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10、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允许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参加投标。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多家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仅以其分所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为准,以其所属总所的资质、证书、业绩参与投标的无效。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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