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机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YHAZB2024-03#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东营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营机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东营机场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法律合规审查、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4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
2、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五年以上,近五年(截止到2024年3月1日)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3、律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执业证书的人数不少于20人;
4、拟派法律顾问(项目经理)执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3-07 17:3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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