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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 招标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招标项目询比公告

     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本项目的询比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招标。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最高限价: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报价时按每年固定费用报价。

二 、工作范围

本次中标单位负责贵州双龙航空港口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中标单位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为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

2.为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审查、草拟、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3.为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的有关经营管理事务及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4.协助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法治建设和员工培训,加强合规经营管理,识别、预防和处置经营风险;

5.参与协调处理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发表声明、律师函等文书,依法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等。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附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后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查询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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