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嫩江市艳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选聘律所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嫩江市艳丰粮食贸易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选聘律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嫩江市艳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选
聘律所项目
1.2项目编号:FW002026GK005530
1.3服务内容:代理采购人与艳丰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程序。(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本合同委托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二审程序终结。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10万元(含税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1.7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
盖公章)
2.2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加盖公章)
2.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